某县应急管理局对某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发现正在作业的起重机属于国家明令淘汰产品,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于是作出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使用决定。该企业以疫情期间设备更换困难、可以通过加强监控避免事故为由拒 分享 2023-06-15 15:31:13 54554 分享 2023-06-15 15:31:13 加入 收藏 复制 全文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责令停产停业的,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因此,应急管理局采取该强制措施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该企业。 复制全文